财产保全申请书要交几份才有效
财产保全是指申请法院采取措施,保障申请人在诉讼中所主张的权益不受侵害。在申请财产保全时,申请人需要递交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书。那么,财产保全申请书需要交几份才能有效呢?
首先,申请人需要向被申请人提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副本,告知被申请人有关申请的内容和要求。其次,申请人需要向被保全财产的第三人提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副本,告知该第三人其所管辖、托管、处置的财产可能会被法院保全。最后,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一式三份财产保全申请书。
因此,财产保全申请书需要提交三份才能有效。其中,一份提交给被申请人,一份提交给第三人,一份提交给人民法院。此外,申请人还需要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,以证明申请人对被保全财产有权利要求的事项。
最后需要提醒的是,财产保全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被申请人、第三人和法院均有重大意义。因此,申请人需要慎重填写财产保全申请书,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递交。